| 关于公布2023年度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地址的通告 | |||||||||||||||||||||||||||||||||||
|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4/18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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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打击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现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箱地址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2020年以来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房建市政、交通运输、水利、高标准农业、林业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下列行为: (一)在招投标过程中组织围标串标的“标贩子”行为; (二)向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利益输送、行贿行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财物好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谋取中标的行为; (四)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插手干预招标投标谋取私利,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行为;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在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明标暗定、规避招标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六)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其他违法行为。 三、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