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7/06/09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关闭】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到我中心办理业务,接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或接听电话反映情况及咨询有关事项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应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接待热情周到,服务耐心诚恳,切实做到“四个好”(即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服务目标。

第三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认真给予解答。属首问责任人职责内的业务要及时处理,属其他相关人员负责的业务要及时转交或报告股室负责人,尽快安排受理。

第四条  不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予以引导,告诉服务对象承办股室的办公地点或办公电话。若首问责任人不清楚具体承办股室,应及时与中心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负责落实承办股室。

第五条  服务对象因办理公务或咨询重要事项要求与中心领导联系或当面洽谈的,首问责任人可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负责落实会见时间。

第六条  办理或咨询事项不属于本中心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倾听,为对方指明具体承办单位,不能草率对待,敷衍了事。

第七条  首问责任人接受咨询或接听电话应尽可能详尽地回答问题。